2006年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2007年03月30日 )
本年報是根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由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編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咨詢情況、行政復議情況等內容,并附相關指標統計表。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網站(http//www.shdrc.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電話聯系63584458。
一 概述
根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我委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提高執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為重點,總結工作經驗,鞏固已有成果,突出重點,講求實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按照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堅持便民利民,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方便公眾查閱和獲取所需信息;建立健全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各項工作進展規范有序,效果明顯。
2006年9月,在全國發展改革委系統政務公開會議上,上海市發展改革委以“完善公共服務職能,強化為民服務意識,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主題作了交流發言,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應,受到了兄弟省市的一致好評。國家發展改革委專程赴上海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調研。
(一)拓展公開形式,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學習研究《規定》精神,挖掘信息資源,在確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基礎上,對本機關歷史上產生的政府信息,再次進行梳理,對照《規定》精神進行政府信息分類界定。補充公開歷史信息,及時公開新增政府信息,更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并向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備。
為方便公眾及時了解政府信息,積極利用新聞媒體和網絡技術向公眾發布政府信息。在涉及有關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的重要價格政策出臺、重大方案實施前,通過新聞發布會、約見新聞記者、提供新聞稿件、聽證會等形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公眾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06年初,通過我委網站開展的“十一五規劃建言獻策”活動,對市民發表的真知灼見,我們逐條研究,充分吸收。《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形成并經市人代會審議通過后,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之后,又及時向社會發布了“十一五”規劃的英文版。
加強重點工作的信息公開,比如:在上海舉辦的“2006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推進工作會議”、“中—印尼第二次能源論壇”、“第四屆中國改革論壇暨中國體改研究會年會”、“第六次滬蘇浙經濟合作與發展座談會”等都通過新聞媒體的廣泛宣傳,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二)完善制度,規范流程,加強條線溝通。在去年實施信息公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工作推進機制。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指南》、《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市發展改革委信息維護操作辦法》、《上海市發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投訴、處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聞(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執行所有公開信息全部經委保密委員會審核簽發的程序,在以公開為原則的前提下,保證了保密制度落實;對公開有可能涉及商業秘密的政府信息,堅持和完善向第三方征詢意見的工作制度,全部以書面形式征詢第三方意見。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程中,加強橫向和縱向溝通,確保及時公開,處置合法。
我委已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常規工作狀態,將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納入到《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規則》中,納入到全委的重點工作中,年初工作計劃和年終總結均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重要內容。針對信息公開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專題研究,分析、探討、交流如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促進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規范、優化申請處理流程,開展咨詢、幫助服務,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業務水平。進一步規范、優化申請處理程序,完善了涉及第三方利益的《信息公開征詢意見函》和用于聯合發文的《政府信息公開聯系函》,編制了我委《政府信息公開便民手冊》,并將相關內容在網上發布,以便于公眾了解。
為了便于公眾查詢和申請政府信息,對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再次進行優化升級,保證從源頭上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克服辦公條件限制,為方便市民上門申請政府信息,我委在威海路48號開辟申請場所,指定專人負責接待受理并進行現場咨詢,對需要幫助的,在耐心了解申請人的申請內容和意圖后,及時給予指導幫助,減少了《補正申請告知書》告知,盡量避免申請人的來回奔波。在現場受理中,能當場提供的政府信息,原則上當場提供,不耽擱申請人的時間。絕大多數申請人表示滿意。
由于我委信息公開基礎工作扎實,處理程序規范,標準掌握嚴謹,申請處理均在規定時間內給予申請人明確的答復,沒有超期或不答復現象,目前我委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按時辦結率為100%。
二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隨著政府職能的不斷轉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成為創建服務型政府的有效手段。我委在2005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基礎上,2006年度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等傳媒,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4條,其中政策性文件58條,服務類信息146條,全文電子化上網發布, 對編入目錄的政府信息,向市集中查閱點報備紙質文本,便于公眾索取。對于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政府信息,做到及時發布,如《十一五規劃綱要》、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上海能源白皮書》等信息。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及時了解政府信息,我委還通過新聞發言人制度,在重要價格政策出臺、重大方案實施前,都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全年利用該形式公開我委政府信息近160次,其中參與主持市政府新聞發布會4次,召開價格聽證會2次,約見新聞記者50多次,提供新聞稿件近50篇,向市政府新聞辦、外事辦等有關部門提供新聞材料50多件。
同時還利用網絡技術,在我委網站開設 “十一五”規劃建言獻策專欄。在召開“上海市建立出租汽車運價油價聯動機制”、“建立本市燃氣價格形成機制和調價方案”價格聽證會期間,主動向新聞媒體發布信息,通過網站市民可報名參加聽證會的旁聽,形成了良好的互動氛圍,擴大了政府信息的知曉范圍,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發言權,提高了我委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委200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41件,其中當面申請118件,通過我委網站 (http//www.shdrc.gov.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和電子郵件提交的網上申請有2件,通過傳真、信函等方式提交的申請有21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涉及有關建設項目批文類信息108件,占申請總量的77%;涉及收費和商品價格類信息25件,占申請總量的18%;其余是涉及體制改革、產業政策等公共管理類信息5件,約占申請總量的3%;申請內容不明確的3件,約占申請總量的2%。
從申請人構成上看,有本市的,也有外省市的;有自然人,也有法人,有政府機關、社會團集,也有企事業單位;其中:以單位名義申請的約占申請總數的5%,以個人名義申請的超過95%,包括市民、學者、學生等。
在已答復的141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49件,占總數的35%,主要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產品價格、商品價格以及城市建設項目事項審批等與社會組織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的47件,占總數的33%,主要是所申請信息內容中,有部分信息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內容。
申請答復中,有45件被否決公開的申請,占已答復總數的32%。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為由否決公開的3件。主要是本機關無申請所指信息。
以“非本機關掌握”為由否決公開的33件。主要是申請人對政府部門職能不夠了解,申請帶有盲目性,機關又無權力拒絕受理。
以“申請內容不明確”為由否決公開的3件。主要是申請人不能提供準確的信息描述,據此無法提供所申請的信息。
以“免予公開范圍1~6”為由否決公開的6件。主要是申請內容為“國家秘密”或為“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信息”。
四 咨詢情況
本機關200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詢324人/次,其中:當面咨詢125人/次,電話咨詢156人/次,網上咨詢43人/次。本委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超過100000人/次。
五 復議、訴訟、申訴情況
我委2006年度發生針對本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4件,到目前為止,復議機關均做出了維持我委答復意見的決定。
總體上看,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過二年多的實踐,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各處室密切配合協同的良好工作機制,嚴格依照《規定》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的統一布署,結合自身特點,開展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申請受理、辦理和咨詢服務工作。做到了領導重視,機制健全,保障有力,制度完善,積極穩妥,公開及時,便民利民,優質高效。
一 概述
根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我委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提高執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為重點,總結工作經驗,鞏固已有成果,突出重點,講求實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按照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堅持便民利民,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方便公眾查閱和獲取所需信息;建立健全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各項工作進展規范有序,效果明顯。
2006年9月,在全國發展改革委系統政務公開會議上,上海市發展改革委以“完善公共服務職能,強化為民服務意識,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主題作了交流發言,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應,受到了兄弟省市的一致好評。國家發展改革委專程赴上海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調研。
(一)拓展公開形式,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學習研究《規定》精神,挖掘信息資源,在確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基礎上,對本機關歷史上產生的政府信息,再次進行梳理,對照《規定》精神進行政府信息分類界定。補充公開歷史信息,及時公開新增政府信息,更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并向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備。
為方便公眾及時了解政府信息,積極利用新聞媒體和網絡技術向公眾發布政府信息。在涉及有關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的重要價格政策出臺、重大方案實施前,通過新聞發布會、約見新聞記者、提供新聞稿件、聽證會等形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公眾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06年初,通過我委網站開展的“十一五規劃建言獻策”活動,對市民發表的真知灼見,我們逐條研究,充分吸收。《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形成并經市人代會審議通過后,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之后,又及時向社會發布了“十一五”規劃的英文版。
加強重點工作的信息公開,比如:在上海舉辦的“2006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推進工作會議”、“中—印尼第二次能源論壇”、“第四屆中國改革論壇暨中國體改研究會年會”、“第六次滬蘇浙經濟合作與發展座談會”等都通過新聞媒體的廣泛宣傳,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二)完善制度,規范流程,加強條線溝通。在去年實施信息公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工作推進機制。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指南》、《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市發展改革委信息維護操作辦法》、《上海市發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投訴、處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聞(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執行所有公開信息全部經委保密委員會審核簽發的程序,在以公開為原則的前提下,保證了保密制度落實;對公開有可能涉及商業秘密的政府信息,堅持和完善向第三方征詢意見的工作制度,全部以書面形式征詢第三方意見。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程中,加強橫向和縱向溝通,確保及時公開,處置合法。
我委已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常規工作狀態,將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納入到《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規則》中,納入到全委的重點工作中,年初工作計劃和年終總結均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重要內容。針對信息公開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專題研究,分析、探討、交流如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促進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規范、優化申請處理流程,開展咨詢、幫助服務,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業務水平。進一步規范、優化申請處理程序,完善了涉及第三方利益的《信息公開征詢意見函》和用于聯合發文的《政府信息公開聯系函》,編制了我委《政府信息公開便民手冊》,并將相關內容在網上發布,以便于公眾了解。
為了便于公眾查詢和申請政府信息,對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再次進行優化升級,保證從源頭上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克服辦公條件限制,為方便市民上門申請政府信息,我委在威海路48號開辟申請場所,指定專人負責接待受理并進行現場咨詢,對需要幫助的,在耐心了解申請人的申請內容和意圖后,及時給予指導幫助,減少了《補正申請告知書》告知,盡量避免申請人的來回奔波。在現場受理中,能當場提供的政府信息,原則上當場提供,不耽擱申請人的時間。絕大多數申請人表示滿意。
由于我委信息公開基礎工作扎實,處理程序規范,標準掌握嚴謹,申請處理均在規定時間內給予申請人明確的答復,沒有超期或不答復現象,目前我委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按時辦結率為100%。
二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隨著政府職能的不斷轉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成為創建服務型政府的有效手段。我委在2005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基礎上,2006年度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等傳媒,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4條,其中政策性文件58條,服務類信息146條,全文電子化上網發布, 對編入目錄的政府信息,向市集中查閱點報備紙質文本,便于公眾索取。對于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政府信息,做到及時發布,如《十一五規劃綱要》、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上海能源白皮書》等信息。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及時了解政府信息,我委還通過新聞發言人制度,在重要價格政策出臺、重大方案實施前,都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全年利用該形式公開我委政府信息近160次,其中參與主持市政府新聞發布會4次,召開價格聽證會2次,約見新聞記者50多次,提供新聞稿件近50篇,向市政府新聞辦、外事辦等有關部門提供新聞材料50多件。
同時還利用網絡技術,在我委網站開設 “十一五”規劃建言獻策專欄。在召開“上海市建立出租汽車運價油價聯動機制”、“建立本市燃氣價格形成機制和調價方案”價格聽證會期間,主動向新聞媒體發布信息,通過網站市民可報名參加聽證會的旁聽,形成了良好的互動氛圍,擴大了政府信息的知曉范圍,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發言權,提高了我委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委200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41件,其中當面申請118件,通過我委網站 (http//www.shdrc.gov.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和電子郵件提交的網上申請有2件,通過傳真、信函等方式提交的申請有21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涉及有關建設項目批文類信息108件,占申請總量的77%;涉及收費和商品價格類信息25件,占申請總量的18%;其余是涉及體制改革、產業政策等公共管理類信息5件,約占申請總量的3%;申請內容不明確的3件,約占申請總量的2%。
從申請人構成上看,有本市的,也有外省市的;有自然人,也有法人,有政府機關、社會團集,也有企事業單位;其中:以單位名義申請的約占申請總數的5%,以個人名義申請的超過95%,包括市民、學者、學生等。
在已答復的141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49件,占總數的35%,主要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產品價格、商品價格以及城市建設項目事項審批等與社會組織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的47件,占總數的33%,主要是所申請信息內容中,有部分信息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內容。
申請答復中,有45件被否決公開的申請,占已答復總數的32%。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為由否決公開的3件。主要是本機關無申請所指信息。
以“非本機關掌握”為由否決公開的33件。主要是申請人對政府部門職能不夠了解,申請帶有盲目性,機關又無權力拒絕受理。
以“申請內容不明確”為由否決公開的3件。主要是申請人不能提供準確的信息描述,據此無法提供所申請的信息。
以“免予公開范圍1~6”為由否決公開的6件。主要是申請內容為“國家秘密”或為“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信息”。
四 咨詢情況
本機關200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詢324人/次,其中:當面咨詢125人/次,電話咨詢156人/次,網上咨詢43人/次。本委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超過100000人/次。
五 復議、訴訟、申訴情況
我委2006年度發生針對本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4件,到目前為止,復議機關均做出了維持我委答復意見的決定。
總體上看,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過二年多的實踐,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各處室密切配合協同的良好工作機制,嚴格依照《規定》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的統一布署,結合自身特點,開展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申請受理、辦理和咨詢服務工作。做到了領導重視,機制健全,保障有力,制度完善,積極穩妥,公開及時,便民利民,優質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