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2019年02月28日 )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其他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相關統計附表。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以在本機關政府網()上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21-23113480、021-23112945。
一、概述
2018年,我委按照《條例》、《規定》以及《2018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滬府辦發〔2018〕16號)的要求,積極開展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進發布、解讀、回應“三位一體”公開方式,強化制度機制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
1、工作機構、組織與經費保障。在委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下,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法制部門、保密機構、委信息中心、微博辦以及相關處室密切配合,推進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8年增加了人員投入,有3名專職人員和4名兼職人員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同時,政府信息公開經費也得到保證,完善和提高了工作和服務質量。
2、開展制度建設。根據市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規范信息公開工作程序,完善相關制度,上網公開了我委《政務公開的組織保障》、《主動公開工作制度》、《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
3、主要公開內容。制定我委《2018年上海市發展改革委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主要公開范圍。公開重點領域相關信息;公開規范性文件及解讀;公開涉及我委職能的相關政策文件;公開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政府定價事項清單、重大建設項目清單、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公開“三公”經費、部門預決算、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公開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情況;公開價格文件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信息;公開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兩會辦理答復和總體情況。
4、多渠道發布政府信息。2018年,我委重點建設和完善多媒體發布平臺,辦好、辦活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發布渠道,向社會公開包括政策、民生類等權威信息。同時通過網站、新聞媒體發布政府信息。另外,開設窗口接受市民咨詢和查找信息,編制《上海市市民價格信息指南》小冊子,通過社區、接待點等渠道向公眾發放。
5、做好基礎性工作。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建設。著手網站改版,通過充分調研和聽取意見,結合“五公開”的工作要求,整合數據資源重建數據平臺,提高網站的用戶體驗度。規范信息公開工作程序,做到在公文類信息制作時同步明確信息公開屬性,在政策文件制作時做到解讀與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按規定公開政府信息公開依據、信息公開指南、年報、機構設置與職能、辦事程序、政府數據資源等基礎性信息。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機制,做到答復口徑準確、規范、便民,保障申請人的知情權和滿意度。加強人員培訓,結合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針對性地邀請專家授課。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機關按照《條例》、《規定》,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截止到2018年底,本機關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890條。2018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41條,較上年度同期主動公開數量基本持平,通過政府網站公開信息1896條,政務微博公開信息552條,政務微信公開信息423條,紙質方式公開信息25條。本年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要聞及圖片新聞類信息344條,約占17%;政策法規類信息471條,約占23%;項目審批類信息154條,約占8%;價格及處罰類信息78條,約占4%;公告公示類信息26條,約占1%;政策解讀類信息40條,約占2%;建議提案、資金、人事、價格監管、互動類等信息928條,約占45%。
2018年,我委按照國務院和市政府主動公開重點工作的要求,注重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制定了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主要在如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1、加強政策解讀。緊緊圍繞我委牽頭開展的打響上海四個“品牌”、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優化營商環境、擴大對外開放100條、中國品牌日、雙創周、減輕企業負擔等重點工作加強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宣傳改革舉措和成效。全年共發布政策解讀材料40篇;參與市政府新聞發布會14場,其中主發布4場;委領導和相關處室接受采訪48次,組織媒體通氣會4次、組織媒體赴企業集體采訪2次。
2、公開重點領域相關信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積極開展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在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公開重大建設項目目錄清單及與本部門有關的項目批準情況;二是在公共資源配置領域,制定并發布《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將碳排放交易、機電設備招投標、新能源汽車補助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進行平臺升級改版,新增開標、評標等交易過程信息;三是在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調整更新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共包括10個領域96個服務項目。
3、公開規范性文件。開設規范性文件專欄,公開《上海市中外合作辦學教育學費管理辦法》、《上海市進一步優化電力接入營商環境實施辦法(試行)》、《上海市實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管理試行辦法》、《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驗收管理辦法》、《上海市定價目錄》、《上海市定價聽證目錄》、《上海市定價成本監審目錄》、《上海市電力架空線入地整治項目市級資金管理辦法》、《上海市信息通信架空線入地整治項目市級資金管理辦法》、《上海市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以及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證明出具辦法》、《上海市售電公司及相關主體準入與退出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上海市風電項目競爭配置管理辦法》等一批重要規范性文件。
4、公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相關信息。通過新聞發布會、媒體采訪、門戶網站、微信、微博等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信息。召開“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情況新聞發布會”,向公眾介紹上海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計劃進展情況。開設“營造超一流”營商環境專欄,圖文并茂地展現相關內容,公布《上海市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并進行深入解讀;將全市各層面出臺的政策文件按照開辦企業、登記財產、獲得電力、辦理施工許可、跨境貿易、納稅、獲得信貸七方面主題進行歸類整合,形成中英文對照的政策集錦,并推出一系列的解讀材料。
5、公開行政權力信息。一是公開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二是對涉及行政權力的清單信息建立目錄專欄,包括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行政審批事項清單、行政許可公示、項目審批、政府定價事項清單、上海市定價目錄、上海市定價聽證目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等;三是建立權力清單調整機制,對取消和調整的權力信息內容及時向社會公開;四是做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工作。
6、公開財政資金信息。一是公開機關運行經費安排,公開部門預決算,公開2018年部門及“三公”經費預算,2017年部門及“三公”經費決算;二是公開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做好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分布式供能系統和燃氣空調發展扶持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的公開工作。
7、公開價格收費信息。在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及時公開政府定價、調價的有關文件和審批信息,公布上海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上海市定價目錄(2018版)。另外公開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價格信息,開設價格查詢欄目,包括醫(醫療項目)、食(水果、蔬菜、水產品、禽蛋、肉、食用油)、住(水、有線電視、氣、電、房地產)、行(公交、高速、出租、油價)、學(學前、基礎、中等、高等)、其他(證件申請、景區門票)等6個分欄目,向市民提供查詢服務。
8、公開政府數據資源。將11個數據資源庫接入上海市政府數據服務網,主要包括市發展改革委行政許可事項公示信息、市發改委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狀態、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超市商品價格信息、本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上海市政府定價目錄、市屬殯儀館主要收費項目和標準、各類公辦學校主要教育收費等信息資源。
9、公開建議提案辦理情況。在網站開設“建議提案專欄”,集中展示歷年建議提案辦理總體情況和辦理結果。公布市發展改革委2018年辦理工作總結,公開了14件人大建議答復意見和4件政協提案答復意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申請情況。本機關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64件,其中當面申請16件,網絡申請152件,信函申請96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部分是涉及項目審批方面的信息,約占58%;涉及收費、價格和行政處罰方面的信息,約占17%;涉及政策方面的信息約占16%;其余是涉及規劃、資金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
2、申請處理情況。在26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復的為264件。在已經答復的264件申請中:“同意公開”77件,占總數的29%,主要涉及項目批準文件、價格和收費文件、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其他情況256件。其中,“不同意公開”12件,占總數的5%,主要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危及“三安全一穩定”、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屬于《條例》所指應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83件,占總數的31%,主要是申請獲得的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申請人對政府職能不夠了解所致;“申請信息不存在”61件,占總數的23 %,主要是本行政機關無申請所指的信息;“告知作出更改補充”11件,占總數的4%,主要是申請人申請時未明確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據此無法提供所申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補正;“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20件,占總數的8%,主要是申請提供材料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依申請收費情況。根據《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物價局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滬財稅〔2017〕27號)規定,本市各級行政機關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截止本《年報》發布之日止,本機關2018年度發生針對本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3件,主要事由是申請人對本機關作出的“不存在”、“不屬于本機關公開”答復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其中二件相關復議機關作出了維持我委答復意見的決定,一件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案件終止。
截止本《年報》發布之日止,本機關2017年度發生針對本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2件,主要事由是申請人對本機關作出的“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濫用申請權”答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均作出了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決定。
五、其他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要求全市價格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干部嚴格執行“三告知”制度。2018年,市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向經營者制發《檢查通知書》、《價格行政檢查告知書》等告知性文書共116份。未發生不執行“三告知”等規定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8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公眾要求、發展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策解讀方面,需要加強換位思考,有些內容過短,有些內容照搬文件。二是比較重視數量和內容,但對公開效果、需求意向等深入研究不夠;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市政府2019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的要求,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快推進“五公開”,突出公開重點,增強解讀回應參與實效,強化網站和多媒體建設,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七、附表
統 計 指 標 |
代碼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1100 |
條 |
2041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1110 |
條 |
13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1120 |
件 |
13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10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20 |
條 |
1896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30 |
條 |
552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40 |
條 |
423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50 |
條 |
25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2210 |
次 |
14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2211 |
次 |
4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2230 |
篇 |
4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2240 |
次 |
25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3100 |
件 |
264 |
1.當面申請數 |
3110 |
件 |
16 |
2.傳真申請數 |
3120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3130 |
件 |
152 |
4.信函申請數 |
3140 |
件 |
96 |
(二)申請辦結數 |
3200 |
件 |
264 |
1.按時辦結數 |
3210 |
件 |
254 |
2.延期辦結數 |
3220 |
件 |
10 |
(三)申請答復數 |
3300 |
件 |
264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3310 |
件 |
38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3320 |
件 |
39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3340 |
件 |
12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3341 |
件 |
3 |
涉及商業秘密 |
3342 |
件 |
2 |
涉及個人隱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3344 |
件 |
1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4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2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3350 |
件 |
83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3360 |
件 |
61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3370 |
件 |
11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3380 |
件 |
2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4000 |
件 |
3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4100 |
件 |
2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4300 |
件 |
1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5000 |
件 |
2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5100 |
件 |
2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5300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7000 |
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8100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8200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8300 |
人 |
7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8310 |
人 |
3 |
2.兼職人員數 |
8320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8400 |
萬元 |
30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9100 |
次 |
7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9300 |
人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