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2015年02月16日 )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2月17日
引言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咨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相關統計附表。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機關政府網站()上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21-23112945。
一、概述
2014年,我委按照《條例》、《規定》以及國務院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有關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要求,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工作,具體情況如下:
1、總體工作情況。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委不斷增強公開意識、加大公開力度、拓展公開領域、深化公開內容、豐富公開渠道,推動了行政工作透明度進一步提高。截止2014年底,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咨詢服務等工作均順利開展。
2、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建設。為順利推進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信息服務水平,我們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在我委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下,辦公室、法規處、委保密辦、委信息中心、委微博辦以及各業務處室通力配合,并配備信息公開專職人員,推進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開展制度建設。按照《條例》、《規定》和市政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規范了我委對依申請公開的各類告知書的文本,同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和向第三方權利人征詢意見的機制,加大督辦力度,認真處理每一件申請,做到及時便民。
4、推進重點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2014年重點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委工作情況,明確了我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公開的范圍,對資金、規劃計劃、權力清單、項目、價格、收費等內容在網站上進行重點公開。特別是在項目公開方面,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公開,完善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專欄。
5、拓展發布渠道。積極開拓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僅在信息發布第一平臺網站上發布政府信息,同時組織信息資源,特別是涉及民生類的信息,在政府微博、微信等渠道發布。通過新聞發言人制度,向新聞媒體發布權威政府信息。設立了1個專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接待點,配備專職人員接待,方便公眾上門咨詢、查閱和受理。
6、開展信息公開培訓。結合依申請公開工作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多發情況,邀請信息公開、法制部門專家進行授課。同時,國家發改委針對發展改革系統業務工作的特點,在信息公開、投資管理、價格管理等方面也作了專題培訓輔導,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
7、做好基礎性工作。一是編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年報以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向社會公開;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專欄,新開設“十三五”規劃、產業發展等專欄;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內部管理工作,通過OA系統,堅持開展公文制作、信息公開屬性確認、保密審查的同步審核程序,在公文制作完成的同時,從源頭上確定信息公開屬性;四是規范處理依申請公開申請,對每件申請均做到受理、擬辦、批辦、辦理、審核等程序,同時通過便民原則,盡量提供可能和申請人申請相關的政府信息,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五是做好信息公開報送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機關按照《條例》、《規定》,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截止到2014年底,本機關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008條,全文電子化率100%。2014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22條,全文電子化率100%,較上年度同期主動公開數量有所增長。本年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規類信息144條,約占9%;項目審批類信息658條,約占40%;要聞及圖片新聞140條,約占9%;便民服務類信息506條,約占31%;規劃計劃、資金、人事、價格監管等信息174條,約占11%。
(一)主動公開范圍
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不斷深入,我委不斷挖掘政府信息資源,進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力度。根據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結合我委工作實際,重點在資金、項目審批、價格服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
1、財政資金公開。一是公開部門預決算,公開2014年部門預算,公開《部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公開2013年部門決算;二是公開“三公”經費,公開本部門2014年“三公”經費預算、2013年“三公”經費決算;三是公開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做好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公開工作。
2、公開行政權力清單。2014年我委根據建立權力清單制度的要求,重點對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認真清理和確認,依法設權,制作了《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審批事項清單(2014)》和《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海市物價局)政府定價事項清單(2014)》,共有41項權力事項(其中行政審批24項、定價事項17項),做到第一時間及時在網上向社會發布,明確了行政審批和政府定價的要件,使企業和市民對于每項行政審批和政府定價事項的行權要素、標準、程序、責任、時限等內容一目了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既有利于促進權力規范化運行,又有利于企業和市民辦事便利。
3、開門辦規劃。2014年,隨著“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開展,我委堅持開門辦規劃,邀請新聞媒體對本市“十三五”規劃編制提出意見和建議。新華社、人民日報、解放日報、文匯報、上海電視臺、東方衛視、東方早報、新聞晨報以及澎湃、界面、新浪、騰訊、上海發布等新聞媒體就提高公眾參與度、加強與社會各界互動、提高規劃的知曉度發表了真知灼見。同時,為進一步發揚民主、集中民智,我委在網站上發布公告,開展上海“十三五”規劃建言獻策活動,凝聚各方共識、匯聚各方智慧,問需于民,問智于民,敞開大門,廣泛聽取各方意見,進一步提高規劃編制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在渠道方面,開通了“上海規話”微信公眾平臺,開設“規劃動態”、“建言選編”、“我要建言”等欄目,運用新技術,實現開門辦規劃。
4、公開年度計劃。結合我委工作職責,重點公開了 “關于上海市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5、公開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信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2014年重點工作的要求,積極推進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在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專欄中,公開工作動態、政策法規、項目建議書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項目核準、項目備案等信息,2014年,主動公開項目審批類信息658條,較去年有了明顯的提高。同時,我委還借助政務微博“上海發展改革”平臺,及時向社會發布重要項目審批情況。
6、公開價格聽證會信息。2014年,召開了“本市居民管道燃氣價格調整聽證會”、“調整本市出租汽車運價結構聽證會”,并公開了聽證會的相關信息,包括的時間、地點,聽證會參加人、聽證人、替補及旁聽人名單,同時公開了《關于調整上海市居民管道燃氣價格的聽證方案》,《關于調整本市出租汽車運價結構的聽證方案》,征求社會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7、公開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屬于我委職權范圍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調價的有關文件和信息,公開了《上海市定價聽證目錄》;通過整合信息資源,開設專欄,集中公開了重要商品價格、重要公益服務價格、主副食品價格公布、價格監測、超市商品價格專項公布、中介服務收費等涉及公用事業、教育、醫藥的民生類服務信息。在收費方面,公開了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依托行政事業性收費發布平臺,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主體、收費依據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8、專項公布超市商品價格信息。探索網絡曬價,搭建消費者價比三家平臺,每月選擇糧油、奶制品、節日食品、日化商品等民生商品中的一類或多類,通過“上海發布”、“上海發展改革”微博、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市價格監測與成本調查隊網站等網絡平臺發布46家超市門店的零售價格,讓消費者在家里動動鼠標、看看微博就能知道所需商品在各超市門店的價格,為消費者省事省力比價,明明白白消費服務。同時開展主副食品價格信息定期公布工作,每周一、三、五通過委政務微博和委門戶網站發布37家農貿市場和16家超市的蔬菜、肉、蛋、魚及糧油制品等22種主副食品價格。另外,通過《勞動報》等媒體在每周末發布部分蔬菜、肉蛋零售均價。
(二)主動公開途徑
1、加強網站建設。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專欄,新開設“十三五”規劃、產業發展等專欄;二是為配合行政權力清單的公開,進一步優化完善了“網上辦事”窗口,內容包括辦事大廳、辦事指南、表格下載、在線受理、狀態查詢、結果公布等。對事項、條件、材料、程序、對象、范圍、期限等與辦事相關的政府信息,進行了全方位的公開,增強了行政權力透明度;三是完善主動公開目錄,按照《條例》、《規定》要求,結合我委業務工作特點,建立和細化目錄,包括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劃、項目審批、部門預決算、專項資金、年報、指南、行政審批(政府定價)事項清單、人事任免、行政處罰復議、公務員招錄等目錄信息。
2、做好新聞發布工作。積極貫徹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積極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信息。2014年,一是參與召開2次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2014版),以及自貿區運行一周年情況;二是積極做好《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審批事項清單(2014)》和《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海市物價局)政府定價事項清單(2014)》公布、“十三五”創新規劃編制組織方式、2014低碳日活動等重要事項的新聞發布工作;三是委領導2次參加上海人民廣播電臺“政風行風熱線”直播節目,通過電波就市民關心的價格問題開展交流互動;四是委領導接受《解放日報》專訪,解讀本市養老服務體系設計。充分依托新聞媒體平臺,主動加強宣傳,進行政府信息公開。
3、開設政府信息公開接待窗口。為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我委在大沽路100號專門開設政府信息公開接待點,方便公眾上門咨詢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提供電腦、復印機等設備,供企業和市民查詢政府信息。同時,我委將主動公開信息的電子版、紙質文件和目錄報送市檔案館和圖書館,方便市民查閱。
4、做好微博微信信息發布工作。2014年,對于微博微信平臺,創新發布方法,利用微信訂閱號自定義菜單新功能,在“上海發展改革”微信公眾平臺中設置“互動天地”(下級子目錄“民生通道、你問我答、菜單功能”)、“發展動態”(下級子目錄“今日推薦、圖個明白、上海碳市場、上海自貿區”)、“價格服務”(下級子目錄“今日菜價、超市比價、政府定價、成品油價格”)子目錄;在“上海規話”微信公眾平臺中設置 “規劃動態”、“建言選編”、“我要建言”子目錄,實現一天內多欄目多信息同時發送,實現歷史數據查詢功能,提升了信息公開服務水平。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機關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16件,其中當面申請73件,傳真申請3件,網絡申請201件,信函申請139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約54%是涉及項目審批類信息,約24%是涉及收費和價格類信息,其余是涉及政策、資金、規劃、職能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416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復的為416件。
在已經答復的416件申請中:“同意公開”204件,占總數的49.04%,主要涉及項目批準文件,以及收費、價格、政策和職能等信息。“同意部分公開”3件,占總數的0.72%,主要是由于在申請人所申請獲得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內容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經書面征求第三方權利人意見,第三方權利人不同意公開,除該部分內容不予公開外,其余內容向申請人公開。
其他情況209件。其中,“不同意公開”28件,占總數的6.73%,主要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屬于《條例》所指應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58件,占總數的13.94%,主要是申請獲得的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申請人對政府職能不夠了解所致;“申請信息不存在”95件,占總數的22.84 %,主要是本行政機關無申請所指的信息;“告知作出更改補充”22件,占總數的5.29%,主要是申請人申請時未明確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據此無法提供所申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補正;“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6件,占總數的1.44%,主要是申請提供材料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截止本《年報》發布之日止,本機關2014年度發生針對本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9件,主要事由是申請人對本機關作出的“不存在”、“不屬于本機關公開”、“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答復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相關復議機關除1件作出終止決定外,其余8件均作出了維持我委答復意見的決定。
截止本《年報》發布之日止,本機關2014年度發生針對本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5件,主要事由是申請人對本機關作出的“不存在”、“不屬于本機關公開”答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均作出了維持我委答復意見的決定。
五、咨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1、咨詢情況。本機關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詢864次,其中公共查閱接待4次,咨詢電話接聽173次,當面咨詢接待254次,網上咨詢433次。本機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2362920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最新公開信息”、“價格管理”、“政策法規”、“便民服務”。
2、其他政務公開相關情況。上海市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認真執行“三告知”規定,要求全市價格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干部嚴格執行市政府法制辦、政務公開辦制定的“三告知”規定,在每次價格檢查行政執法前,以書面形式或者規范用語向被查單位告知檢查內容、檢查時間、檢查組組成人員、聯系方式以及被查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在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活動之前,嚴格做到將權利和義務以書面形式告知當事人;在日常市場價格檢查中,嚴格做到用口頭形式告知當事人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2014年,市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在檢查前向經營者制發《檢查通知書》、《價格行政檢查告知書》等告知性文書共234份。未發生不執行“三告知”等規定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取得了一些成績,促進了依法行政,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存在一些需要進一步改進與提高的方面:一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廣度不夠,有待于進一步增強,除主動公開機關文件類信息外,還應進一步挖掘信息資源,提高服務水平,滿足公眾對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依申請公開處理水平及服務能力需要進一步提高,堅持依法有據、嚴謹規范,提高依申請公開答復水平,滿足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的知情權。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改委、市政府2015年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具體要求,深化主動公開內容,做好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拓展公開渠道,充分發揮政府信息的服務作用。在依申請公開工作中要不斷總結經驗,分析典型案例,提升依申請服務水平。同時要加強培訓,增強機關公務員依法行政的意識。
七、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4年度)
統 計 指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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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1100
|
條
|
1622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1110
|
條
|
3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1120
|
件
|
3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10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20
|
條
|
1482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30
|
條
|
416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40
|
條
|
416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1250
|
條
|
25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2100
|
次
|
1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2210
|
次
|
5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2211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2230
|
篇
|
13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2240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3100
|
件
|
416
|
1.當面申請數
|
3110
|
件
|
73
|
2.傳真申請數
|
3120
|
件
|
3
|
3.網絡申請數
|
3130
|
件
|
201
|
4.信函申請數
|
3140
|
件
|
139
|
(二)申請辦結數
|
3200
|
件
|
416
|
1.按時辦結數
|
3210
|
件
|
402
|
2.延期辦結數
|
3220
|
件
|
14
|
(三)申請答復數
|
3300
|
件
|
416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3310
|
件
|
94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3320
|
件
|
11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3330
|
件
|
3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3340
|
件
|
28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3341
|
件
|
2
|
涉及商業秘密
|
3342
|
件
|
3
|
涉及個人隱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6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17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3350
|
件
|
58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3360
|
件
|
95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3370
|
件
|
22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3380
|
件
|
6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4000
|
件
|
9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4100
|
件
|
8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4300
|
件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5000
|
件
|
5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5100
|
件
|
5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5300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7000
|
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8100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8200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8300
|
人
|
5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8310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
|
8320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8400
|
萬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9100
|
次
|
7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9300
|
人次
|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