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我市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文號:滬發改價管〔2024〕42號)
各區發展改革委、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房管局,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上海石電能源有限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4〕537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辦〔2024〕34號)有關要求,為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引導充電服務收費標準合理形成,推動降低群眾充電負擔,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電費用實行價費分離
??我市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充電費用主要包括充電電費和服務費,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實施價費分離時,充電設施產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以下簡稱充電設施運營單位)不得借機違規漲價,導致居民用戶充電費用大幅上升。(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對暫不具備電量單獨計量條件的充電設施,在不影響用戶正常充電的前提下,各區要推動充電設施運營單位開展升級改造,明確充電設施升級改造時間節點,要求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原則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實現充電電量單獨計量。改造完成之前,可暫維持原收費模式。(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分工負責,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
??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醒目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價、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鼓勵充電設施運營單位采用圖片、動畫等生動易懂方式展示收費方式和水平,便于用戶快速準確理解。(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三、推動充電設施由電網直接供電
??電網企業應按照“能改盡改”的原則,對具備改造條件的充電設施,盡快實現向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直接供電。各區應重點督促居民住宅小區內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屬地供電企業提出直供電改造申請,2024年底前,居民住宅小區內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原則上應完成申請,2025年6月底前,電網企業應實現向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直接供電。自發文之日起,新建居民住宅小區的充電設施,原則上應當由電網企業直接供電,避免因轉供推高充電成本。(市電力公司、石電能源分工負責,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四、嚴格落實有關電價政策
??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電網企業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用戶,均應按居民合表電價計收充電電費;涉及非電網直供電的,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電量,電網企業向非電網供電主體、非電網供電主體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用戶,也應按居民合表電價計收充電電費。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政策執行。(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五、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
??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充分考慮戶外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結合市場供需狀況,合理制定充電服務收費標準。單次充電結束后,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當通過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戶推送計費模式、充電時長、收費金額等信息。(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六、推動降低充電服務費
??1.自建充電設施
??鼓勵具備運營能力的街鎮、居(村)委會、小區產權單位(業主大會)及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自建充電設施,并從低確定或免收充電服務費。(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管局負責,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2.規范市場競爭
??小區產權單位(業主大會)及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與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簽訂運營合作協議時,應與業主充分溝通,遴選優質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合理確定充電服務費標準。倡導簽訂5年以上運營合作協議,穩定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投資預期、攤薄資產折舊成本,為降低充電服務費創造條件。各區應鼓勵市場競爭,不得以行政手段指定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3.減免相關費用
??對第三方建設運營的充電設施,倡導小區產權單位(業主大會)及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不收或少收場地租賃費用、不參與或降低收入分成,將讓利空間用于降低充電服務費。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應積極協助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做好充電設施選址、建設安裝、接電報裝等服務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管局負責,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4.提供相關補貼
??各區具備條件的,綜合考慮充電設施運營商設備投資建設、升級改造、運維管理等成本,通過給予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補貼、更好發揮國企作用等方式,降低充電服務費用。(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七、加大監管力度
??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投訴舉報和人民群眾反映,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著力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在非電網直供電環節違規加收費用等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各區市場監管局推進落實)
??對于充電服務費明顯偏高、群眾反映強烈的,要采用聯合約談、提醒告誡等方式,不斷規范充電收費行為。相關行業要加強行業自律,自覺規范收費行為,共同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宣傳解讀
??各區要高度重視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落實,明確任務分工。要加大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合理確定服務費、小區產權單位(業主大會)及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動讓利等工作的引導力度。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確保廣大居民用戶、運營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對政策充分知曉,及時解答社會各方政策執行中的具體問題。(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推進落實)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應急管理局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注:1.只接收對該政策性文件的相關咨詢;2.留言時請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稱)